2016年9月,在基层法院当了5年法官的党盟盟换上了蓝色制服,成为了一名公益诉讼检察官。这是一项全新的检察业务,极具挑战性。但他一想到能为群众做实事便备受鼓舞,一干就是8年,见证了检察公益诉讼发展的整个历程,从一个“公益小白”成长为全省的业务骨干。
“群众利益无小事”,但要守护群众利益,首先需要主动听民声、集民意。长期以来,他组建团队主动在网上搜索群众反映的各类公益保护线索100余件,交办、参与并指导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办理了微博网友反映的某高层小区灭火器十年未更换、消防管道无水案,通过依法监督和多方协调最终圆满解决,得到了群众在微博上的公开认可。
对于涉及群众利益保护的案件,党盟盟坚持以群众是否满意为标准,以办成“典型案例”为目标,自办以及参与、指导区县院办理了一批保护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他个人承办的胡某某等生产销售假酒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被省、市人民法院等评为典型案例;指导并撰写的周至县农村黑臭水体保护案被最高检评为“守护群众美好生活”典型案例,灞桥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农村人居环境、城市无障碍环境设施,未央区人民检察院督促整治非法医美、城市光污染、窨井盖安全等案例被评为省级及以上典型案例。
具有“拓荒者”精神的他,不断探索和拓展新的办案领域,参与并指导办理了全省首例人防工程领域公益诉讼案件,为国家挽回五千余万元损失;全省首例涉黑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案件,追回生态环境赔偿金600余万元;全省首例文物保护公益诉讼,依法保护了古丝绸之路的起点“厨城门”1号桥遗址;全省首例涉及污水处理厂“BOT”协议案,有效防止了涉及城市基本公用设施国有财产的流失。
办案的同时,他还不断探索公益保护新机制。在长期负责秦岭等“国之大者”保护的专项活动中,探索了具有西安特色的“六位一体”生态环境保护检察监督体系,相关经验材料被《检察日报》等多家媒体报道。参与建设了秦岭生态环境综合保护基地、文物和文化遗产检察公益诉讼研究中心等多个基地和中心。探索了基于类型化和过程化的典型案例培育机制,入选全省2022年改革创新项目,培育了30余件典型案例。
他勤于学习、善于钻研,在2022年7月全省首届公益诉讼业务竞赛中,他以全省第一名的成绩获全省“业务标兵”称号,2023年6月又代表陕西参加全国首届公益诉讼检察业务竞赛,获全国“业务能手”称号。为破解公益诉讼工作中的难题,他还积极开展理论和实务研究工作,先后完成最高检课题2项、省人民检察院重点课题1项,参与省社会科学基金项目2项,在检察系统知名刊物发表的文章观点被最高检年度理论综述引用,多篇文章获最高检等论坛奖励或做大会主题发言。
“能够从事保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工作,我倍受鼓舞也深感责任重大。今后,我将更加心系群众,以‘高质效办好每一起案件’、当好群众利益的‘守护人’为目标,勇于担当奉献,坚持守正创新,以更加优异的履职贡献公益保护的‘最美’答卷。”党盟盟表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