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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检察:治水“朋友圈” 合作再升级!

发布时间: 2023-03-27
为了充分发挥河湖长、检察长各自职能优势,进一步提升全市河湖治理保护常态化、长效化、规范化、法治化水平,3月22日“世界水日”当天,市检察院与市河湖长办、市水务局联合印发了《关于建立“河长+检察长”工作协作机制的意见》。
 

 


全面推行河长制是破解我国新老水问题、保障国家水安全的重大制度创新。河湖长制全面建立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充分发挥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加强外部协作配合,推动形成治水合力。



2019年8月,市院与市河湖长办、市水务局印发了《关于在河道安全及水资源保护中加强检察公益诉讼工作协作的实施办法》。随着河湖长制在西安的全面落实,为进一步发挥制度优势,强化依法治水,协同开展水资源保护、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水污染防治、水环境治理和水生态修复,不断提升全市河湖生态治理水平,决定对原《办法》进行优化升级。



新出台的《实施意见》明确了检察机关、市河湖长办、水务部门之间的联席会议机制、信息共享机制、办案协作机制、工作协同机制、共同督导机制、学习交流机制、日常联络员机制等7项协作机制,并对共同保护水资源、水生态、水环境的经验做法和典型案件等工作成效的总结、宣传推广及执法办案中的纪律进行等作了详细规定。



下一步,全市检察机关将认真落实《市总河湖长令》和市河湖长制领导小组的各项工作要求,进一步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协作配合,常态化开展河湖保护专项监督活动,持续加大办案力度,为推进我市全域治水、碧水兴城贡献更多的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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