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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高选良副检察长 到鄠邑区督导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

发布时间: 2019-11-07

 

2019111日下午,西安市人民检察院高选良副检察长一行深入鄠邑区督导检查未成年人保护暨“一号检察建议”落实情况。市检察院第九检察部负责人张艳娟,第八检察部党盟盟,区委常委、副区长王值,我院检察长沙瑞、副检察长苗常禄,区教科局局长靳林林及相关人员陪同参加督导检查。

高选良副检察长一行深入到我区东关初级中学、北街小学、第四幼儿园、区第六中学、振华中学等五所校园实地督导检查,通过实地查看教师办公室、监控室、学生宿舍等重点场所,与校领导、教职员工谈话并查阅制度建设相关材料等形式,围绕学校贯彻落实“一号检察建议”情况、侵害未成年人人身权、校园及周边安全和食品安全问题、在寄宿制学校中着重就女生寝室制度是否明确严禁任何男性出入等制度、是否有专人接受性侵害投诉等方面进行了重点督导检查。从督导检查结果可以看出,各个学校基本都能较好地贯彻落实校园安全管理制度,实现了一键报警全覆盖、安保人员及设施充足到位,设置了较为科学的法治教育课和心理健康课、重点区域监控到位、寄宿制学校管理严格。

通过督导检查,也发现在个别学校存在一些问题,主要表现为,一是个别学校保安人员年龄偏大。二是个别新建学校中还没有设立专人专门接受性侵害等危害学生安全事件投诉,对于报案、报警及获得救助的流程图没有上墙公示无法保障学生知晓率。三是年代较老的校区监控设备没有及时更新换代,监控显示屏画面不清晰。四是个别学校虽有校园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但是较为笼统,并没有单独就发生性侵害、食品安全事故制定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

张艳娟主任就发现的问题和漏洞当场向校方进行了反馈,并提出详细的整改建议,如接受性侵害投诉的专人最好是有亲和力的女性,应单独就性侵、食品安全事故形成有针对性的应急预案,确保制度上墙,提高师生对突发事件的处置能力,并以真实发生的案例警示校方一定要举一反三、防患于未然。

在督导检查中,高选良检察长与教职员工亲切交谈,嘱咐他们一定要关心爱护学生,嘱咐校领导要加强对教职工尤其是男教师、临聘门卫等人员的管理,要加强对校园性侵的防范,还要加强与区检察院和有关部门的联系,注重对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克服未成年人保护工作单打独斗现象。要经常性地组织开展法治宣讲活动,让校园安全事故一件也不要发生。

被督导检查的学校纷纷表示,一次督导就是一次进步,一次检查就是一次提升,将以此次督导检查为契机,在平时的管理工作中防微杜渐、未雨绸缪,杜绝各类不安全事故,确保学生健康成长。

此次督导检查工作有助于进一步促进教育行政部门和学校对“一号检察建议”落实工作的重视,有助于强化校园安全管理和教职员工的法治意识,对我院未检工作参与社会综合治理的能力也必将起到很好的推动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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