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检察新闻 > 西检动态

发挥公益诉讼专项优势 切实履行检察职能 维护群众公共利益

发布时间: 2019-11-29

自公益诉讼工作开展以来,长安区检察院先后开展“湿地保护”、“秦岭保护”、“舌尖上的安全”、“清四乱”、“大气污染防治”等多个公益诉讼专项活动,利用专项活动优势,加大公益诉讼监督力度,聚焦群众关注热点,发挥检察建议刚性,切实维护群众公共利益。

线上线下齐发力 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在保障“千家万户舌尖上的安全”公益诉讼专项活动中,长安区检察院深入农贸市场、大型超市卖场、各类食品经营餐馆等走访调研,对发现的案件线索及时审查,共发现线索13件,立案审查7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5件,公告3件,提起民事公益诉讼1件,与食品药品、市场监管部门开展联合整治10余次,对“三无食品”、过期食品、家禽生肉、速冻食品进行抽样检查,切实保障老百姓“菜篮子”安全。

为保障未成年人的身体健康,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确保中、小学校内及周边食品安全,长安区检察院与区市场监管部门、区教育部门、各街道办事处等走进校园,对学校食堂操作间卫生、校长陪餐制度执行、餐食留样进行监督检察,随机走访校外“小饭桌”、托餐机构,对从业人员健康证、食品存放标准、证照有效进行突击检查,对不规范经营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进行现场督导,切实守护未成年人“舌尖上的安全”。

为净化网络餐饮服务,长安区检察院对“饿了么”、“美团外卖”等第三方服务平台上的入网餐饮经营者进行地毯式检查,对入网餐饮商户是否依法取得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经营网页主页面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证、营业执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量化分级管理信息等,发出诉前检察建议43份,督促食品监管部门积极履职,整改违规经营网络餐饮商户43家,下线商户6家,罚款人民币4000元,没收违法所得5840.27元,切实保障网络餐饮安全。

聚焦“湿地、大气、秦岭、水资源”  打好生态保卫战

关注湿地生态环境保护,长安区检察院在开展“保护长安河湿地和沣河湿地专项活动中发现,沣河流域北陶村段河堤东侧的垃圾消纳场被依法进行复耕验收,仍有大量渣土车向该处倾倒建筑垃圾和生活垃圾,并向沣河河道内及沿河岸约数百米高约7-8倾倒垃圾,严重污染当地生态环境,长安区检察院随即向西安市城市管理局和西安市水务局发出检察建议书并跟进监督,最终该处垃圾全部清理完毕且复垦,有效的保护了湿地生态环境。

关注呼吸健康,“助力汾渭河平原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活动,长安区检察院主动与市生态环境局长安分局对接,多次召开座谈联席会,建立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长效机制,签订《关于建立汾渭平原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公益诉讼协作配合机制的意见》。在专项活动中发现王莽街办环山北路200余亩建设用地上被倾倒污泥七万吨,污泥散发恶臭味,污染大气向市生态环境保护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现该污泥已开始被运走。与市生态资源局长安分局开展联合治霾活动,对辖区燃气锅炉不符合低氮燃烧要求进行了实地监督检查,发现某大学的燃气锅炉不符合标准,长安区检察院随即发出诉前检察建议,跟进监督,切实保卫蓝天。

关注秦岭资源生态保护,长安区检察院开展“秦岭违建”专项整治活动,共受理案件30件,发出诉前检察建议数40,提起行政公益诉讼1件。发挥诉前检察建议刚性,共拆除违建面积10.17亩,绿8.37亩,复土9.45亩,清除违法建筑垃圾120余方,督促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决定书6分,督促国土部门对违建行为罚款17.77万元。在专项整治期间,长安检察院选派34名干警和4名司法辅助人员,检分赴各违建点参与到十五个工作专项组,李文凯检察长亲自上阵指导,提供法律咨询,24小事待命,跟进拆除进程,收集公益诉讼线索,排查化解重点拆除项目干群关系、房屋补偿等引发社会矛盾纠纷和安全隐患,充分发挥公益诉讼优势,协助行政机关积极履职,确保专项活动有序有力进行,保护秦岭北麓生态环境。

关注水源地保护,开展“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活动。长安区检察院根据本区实际,建立河湖四乱公益诉讼案件台帐,全面掌握河湖四乱问题现状和底数,检察长与主管副检察长齐抓共管亲自办案,多次联合区水务局对库峪河及河两岸范围的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违法行为进行摸排、调查走访,通过扎实有效地开展,向区水务局发出诉前检察建议30件,拆除河湖乱建、违建面积违建面积大约3.9万多平方米,清障流域面积1.26公里。为确保水资源保护常态化进行,长安区检察院与区河湖长制办公室会签《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检察院 西安市长安区河湖长制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建立“携手清四乱 保护母亲河”专项行动长效工作机制的意见》,切实保障群众饮水安全。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