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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

发布时间: 2020-05-25
自2019年《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颁布实施以来,市检察院党组高度重视,自觉坚持贯彻落实好《条例》与省委《实施细则》,结合党的十九大精神,立足检察职能,不断完善各项工作制度,确保党的领导贯彻到检察工作各方面、全过程。

及时传达 抓好学习贯彻落实

 

《条例》和省委《实施细则》印发后,市检察院党组及时召开党组会专题学习,提出贯彻意见,并要求院班子成员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带头深入学习贯彻《条例》精神,深入分管部门学习宣讲《条例》有关内容。将学习贯彻《条例》、省委《实施细则》作为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的重要内容,开展专题学习和交流研讨。同时,积极组织全员学习,在全市检察机关开展大学习、大培训、大调研活动,要求全体干警真正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对政法工作的决策部署上来,做到认真学习和自觉执行相统一。

为丰富学习形式,市检察院组织各支部通过参加最高检专题辅导、支部“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提升干警学习积极性。并利用LED大屏幕播放《条例》内容,利用门户网站、“两微一端”专题宣传等途径,扩大学习覆盖面,营造浓厚的学习氛围,使《条例》规定真正成为全体干警的基本常识、工作习惯和职业遵循。

 

完善制度 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

结合工作实际,市检察院党组先后研究、完善了一系列配套规定,充分推动《条例》贯彻落实。对照《条例》规定的职责任务,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把准检察工作是政治性极强的业务工作、更是业务性极强的政治工作的定位,严格落实请示报告制度。去年以来,市检察院党组围绕贯彻执行上级重大决策部署、履行意识形态责任制、司法体制改革等事项,向市委、市委政法委、省检察院党组请示报告工作50余项;专题听取并研究机关党建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0次,组织党组中心组学习23次,党组班子成员带头讲授专题党课14次,并将贯彻落实《条例》作为“强化机关党的政治建设”研究课题,进一步提高机关党建质量。

市检察院党组把严格落实中央防止干预司法“三个规定”,作为贯彻《条例》和《实施细则》的重要内容。去年以来,组织全体干警先后填报符合“三个规定”有关情形35次,促进自身司法公正。督促两级院党组及时把学习贯彻《条例》和《实施细则》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先后对6家基层院开展政治巡察和“回头看”。

 

围绕重点 推动检察业务创新发展

 

围绕《条例》有关精神,市检察院在服务保障民营经济发展、深化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服务打赢三大攻坚战、强化法律监督职能、加强铁军建设等方面主动作为,充分发挥院党组在重要业务、重大决策和执法办案中的领导作用,联合市工商联制定保护民营企业13条措施,与陕甘两省六市检察院会签《渭河流域生态环境保护跨区域协作机制》,及时研究解决制约“四大检察”协调充分发展的各类突出问题,推动各项检察业务创新发展。

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市检察院党组将进一步制定和完善贯彻《中国共产党政法工作条例》、省委《实施细则》的制度机制,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决做到“两个维护”,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讲政治、顾大局、谋发展、重自强”的总体要求,着力在维护国家政治安全、确保社会大局稳定、参与市域治理现代化、保障和改善民生等领域下功夫、出实招,为奋力谱写西安新时代追赶超越新篇章贡献检察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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