会议指出,开展“三个年”活动是省委、省政府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来陕考察重要讲话重要指示,推动全省各项事业高质量发展的重要举措,是立足陕西实际、抓住主要矛盾、弥补问题短板的具体行动,体现了新一届省委和省政府的工作重点、思路举措、新的要求。抓好“三个年”活动,是引领检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有利契机,是推进检察工作现代化的具体举措。全市检察机关要提高思想认识,领会精神实质,切实把思想统一到上级部署要求上来,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检察自觉不折不扣抓好贯彻落实。
会议强调,按照省委、市委和省院有关要求,两级院要成立“三个年”活动领导小组,在院党组的统一领导下开展工作;各牵头部门要对标对表上级“三个年”活动实施方案,结合检察工作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目标任务,明确时限要求,周密组织实施。各基层院要参照市院做法,加强对“三个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从思想认识、组织领导、制度措施等方面进一步强化、深化、细化、优化,有力有序推进活动取得实效。
会议要求,“三个年”活动和检察工作相互联系、内在统一,注重统筹结合。围绕高质量项目推进年,以法治力量保障高质量项目顺利实施,同时,积极谋划推进检察工作自身的高质量项目。围绕营商环境突破年,依法能动履职,聚力打造法治化营商环境,保障经济发展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围绕干部作风提升年,以永远在路上的勇气,持续加强纪律作风建设,努力建设西安检察铁军。全市检察机关要进一步强化一体履职、融合发展的理念,运用统筹兼顾的方法,把“三个年”活动与“四大检察”“十大业务”“三有争创”“先行示范”“一个平台、十个中心”建设活动等结合起来,研究出台一批务实管用的工作举措,以实干实效推动“三个年”活动走深走实。要加强总结宣传,运用简报专刊、专题专栏等形式,积极反映好经验好做法,充分展示全市检察机关开展“三个年”活动成效。
市检察院领导、检委会专职委员,各区、县院检察长,市院内设机构负责人参加会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