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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和自然遗产日】剑指文物犯罪 守护历史文脉

发布时间: 2024-06-08
西安作为世界历史文化名城,文物资源丰富璀璨,地下分布着极为珍贵的古墓葬群、古文化遗址及文物。近年来,西安市检察机关依法能动履职,主动延伸检察职能,对盗掘古墓葬、倒卖文物等各类犯罪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彻底摧毁文物犯罪的利益链条;以开展磋商、制发检察建议等为抓手,不断加大对文物的保护力度,解决文物保护中的难点,携手多部门织密文物保护网,守护历史文脉;与各部门通力配合,激活多方文物保护主体,增强社会公众文保意识,为文物保护工作提供检察助力。

  

重拳出击 

严厉打击文物犯罪 

  

近年来,涉文物犯罪呈现组织化、链条化特征,侦查打击难、证据提取难,侦破难度进一步增大。西安市检察机关在办案中积极引导取证、夯实证据基础。 

  

 

  

 程某是某民营博物馆副馆长。2015年起,程某多次从周某(另案处理)处大量购买出土的陶制陪葬人俑、兽俑等文物,共计支付文物款122.15万元。后又将部分文物转卖给文某某(另案处理),获得赃款296.5万元,用以购买天王俑、镇墓兽、人俑、陶楼等文物。经鉴定,查获陶器合计791件,其中二级文物4件,三级文物44件,一般文物743件,为汉、唐、魏晋时代陪葬器物,属国家禁止买卖的文物。 

为了准确厘清涉案文物性质,莲湖区人民检察院引导公安机关加强取证工作,针对程某不清楚所购陶器系文物、有合法的收藏职权、收购文物的目的并非出售牟利等辩解,邀请具有文物专门知识的人协助审查,逐一破解,进一步证明了程某的犯罪事实。 

2020528日,公安机关以程某涉嫌倒卖文物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124日,莲湖区人民检察院以程某涉嫌倒卖文物罪提起公诉,莲湖区人民法院依法判决程某犯倒卖文物罪,程某提出上诉后,2024528日,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决被告人程某犯倒卖文物罪,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又六个月。 

  

通力协作 

形成文物保护合力 

 

 

文物安全工作是跨部门、跨系统的综合性工作,需要凝聚合力,多方联动。灞桥汉帝陵保护区拥有汉文帝霸陵、薄太后陵、窦皇后陵等文物保护单位,但因地处西安郊野,多年来一直是文物犯罪的高发区。 

为凝聚文物保护工作合力,灞桥区检察院与文保部门、公安机关、街道办事处多次磋商职责履行、帝陵保护工作方案,制发检察建议督促相关单位消除陵区被盗安全隐患,完善陵区巡查巡视、群防群治工作机制。 

收到检察建议后,西安市西汉帝陵保护管理中心采取措施加强文物保护,安装特殊技术装备,并通过数字技术手段对文保人员的巡防轨迹进行定时、定点、定位。此外,相关政府部门牵头建立了一支由文保部门、公安机关、街道办三方组成的巡防队伍,加大常态化巡防力度,并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的方式加大重点地区夜间巡防力度,实现对古墓葬的全时保护。近两年来,灞桥辖区再无新发涉文物刑事案件。 

 

2024229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西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西安市文物局举行文物保护座谈会,会议就构建良性互动文物保护关系、完善常态化沟通机制、办理妨害文物管理等刑事案件的认定标准、矛盾争议进行了充分沟通,凝聚共识,为文物犯罪类案件办理提供了思路和认定标准。 

  

督促整改 

消除文物保护隐患 

  

西安市检察机关结合办案深入查找文物保护中存在的问题,及时向市场监督职能部门提出整改,建议加强监管,加大执法力度、落实职责权限,有效预防文物违法犯罪案件发生。 

秦兵马俑被誉为世界第八大奇迹,秦始皇陵保护范围面积20.32平方公里,其中重点保护区2.74平方公里,一般保护区17.58平方公里。2021年以前,一般保护区先后被违法占用并修建多处违法建筑,影响文物本体安全,破坏周边历史风貌。 

临潼区检察院在西安市检察院的支持下,向陕西省文物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其依法履行对秦始皇陵保护区范围内违法建设的查处职责,切实保护秦始皇陵保护区文物安全、历史风貌和自然环境。 

同时紧抓《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修改的契机,多次向省市检察院和省文物局、区政府汇报,新修订的《陕西省秦始皇陵保护条例》授权属地文物执法部门行使行政处罚权。 

三年来,临潼区检察院携手当地文旅部门持续开展文物保护专项活动,针对秦始皇陵保护区范围内违建开展排查,陆续排查出18起违建项目,共计7万余平方米,行政管理机关在收到检察建议后已全部取缔。 

  

依法履职 

探索保护田野文物 

  

西安辖区帝王陵寝及历史遗址、遗迹星罗棋布,地上地下大量文物因不便移动而就地保护,在田野文物保护中一直存在散和难的问题。近年来,西安市检察机关不断加大对田野文物的保护力度,解决田野文物保护中的痛点、难点问题。 

如西安市鄠邑区紫阁峪内有20多处宋明摩崖石刻,石刻群长期裸露在外,经历风雨侵蚀,多处石刻字迹模糊。鄠邑区检察院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向该区文化和旅游体育局发出检察建议,建议依法对紫阁峪摩崖石刻群文物进行调查,摸清石刻底数并进行评估,推动紫阁峪摩崖石刻群文物定级;督促主体责任部门在保存文物传统风貌和特色风格的基础上进行修缮;加强管理,加强文物保护普法宣传,增强游客和群众文物保护意识,禁止人为破坏、攀爬、触摸。 

针对大量散落乡野山林的一般不可移动文物点长期得不到系统性、专业性修缮,文物价值未被充分发掘等问题,西安市检察机关将以此案为着力点,联合当地文物管理部门探索不知名不可移动文物联合保护模式。 

  

以案释法 

增强文物保护意识 

  

保护文物功在当代、利在千秋。文物作为看得见的历史,是国家、民族发展的重要见证。检察办案人员运用专业的法律知识与案例资源,提高社会公众保护文物的法治意识。 

如长安区院在办理王某某、姚某某等人盗掘古墓葬案中,组织辖区内高校学生及案发地村民等群众旁听了庭审。庭审中,运用数字化技术出示证据,就文物保护的重要性开展法庭宣传,不仅使旁听群众对涉案文物及古墓葬有了形象真切的了解,更感受到了文物的重要价值。 

同时联合职能部门深入城镇、农村,通过公开听证、普法宣传等方式,宣传保护文物的政策、法律,增强人民群众文物保护意识,形成保护文物的浓厚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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