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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高质量发展的西安检察实践】“数字赋能”打造智慧案管

发布时间: 2024-11-07

 近年来,西安市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按照院党组一平台十中心三基地建设总体规划,积极打造数字化案件质量管理中心,借助信息化手段开展办案流程监控、案件质量评查、业务数据管理、业务分析研判,建设涵盖案前、案中、案后的全流程案件监督管理体系和覆盖四大检察业务数据的业务分析研判暨可视化展示系统,努力推动检察管理更加科学,促进检察工作现代化。

  

起笔—— 

更新理念,引领案件管理行动之变 

案件质量是检察工作的“生命线”,案管办就像医生,既要对已出现的问题“治已病”,也要对未出现的问题要“防未病”。然而,“事多人少监督难”是长期以来案件管理工作的突出难题,如何加强“智慧案管”建设,提高案管工作质效、破解难题,市检察院案管办更新工作理念,进行系列探索。 

 

能否打造一个平台,实现程序监督流程管理自动化?将事前监督预警、事中监督提醒和事后监督纠正相结合。 

能否建立一套系统,实现案件质量评查智能化? 

行之力则知愈进,知之深则行愈达。 

理念一新天地宽,为了适应时代和现实的客观需要,西安市检察机关不断推动智慧案管建设进入快车道,案管办充分调研上海、江苏、河南等地市先进经验后,坚持业务主导、数据整合、技术支撑、重在应用的数字检察工作理念,突出实用性和智能化,从实际工作和办案出发,将办案人员需求、经验与软件程序设计深入融合,建设数字化案件质量管理中心,实现以智能增效能,推进检察工作由信息化向智能化跃升。 

  

落墨—— 

立足实际,高点设计数据“大管家” 

实践是最生动的课堂,行动是最有力的示范。 

  

为了深入实施“数字检察”战略,推动数字赋能检察监督,为检察办案、检察管理、检察决策提供动态、准确、可视化的数据指引,在中心建设之初,市检察院案管办紧贴业务需求,研发案件评查系统和数字化综合分析研判系统。 

 

建设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实现了与检察业务应用系统数据实时对接,自动筛选已办结待评查案件,依托电子卷宗开展全面线上评查;利用智能评查手段开展一键智能自检;对评查过程全程标注留痕,自动生成评查报告;对评查结果按单位、按条线、按部门、按人员进行统计分析,深化结果运用。系统上线后,实现案件质量评查工作质量和效率大幅上升、服务检察办案成果显著、评查结果运用不断深化,案件质量评查智能辅助系统获评全国检察机关智慧案管优秀软件。 

建设分析研判系统,涵盖刑事犯罪记录查询、一体化协作、巡逻兵、办案数据展示等十大模块,为掌握检察工作现状及历史情况、业务研判、预警预测、研究案件特点及规律提供对策及解决方案,为切实改进检察工作提供有力保障。分析研判该系统在第一届全省检察技术创新项目比赛中获一等奖。 

  

突破—— 

着眼长远,重点升级落实“三个管理” 

一体化抓好检察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推动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落到实处。面对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三个管理的最新要求,市检察院案管办落实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三个结构比的工作理念,对三个结构比理念内涵区分、各类办案数据公式化定义,将结构比公式嵌入案件管理系统,实现一定区域、一定时间内结构比数字化、可视化展示。 

 

面对新形势新要求,我们还将对系统进行升级,加大数据抓取和计算能力,继续提高检察管理科学化水平。案管办干警表示。 

同时,就如何微观化、具体化深化运用三个结构比工作思路,将莲湖区人民检察院、灞桥区人民检察院和鄠邑区人民检察院作为试点,研究不同类型基层院的具体化运用,开展对案件类型、条线办案、部门办案、个体办案等结构比的研究探索,不断丰富以“3N”研判分析检察业务工作,为全省检察机关深化运用三个结构比先行示范,努力形成市区(县)两级检察机关三个结构比的西安实践。 

我们将认真贯彻最高检关于一体抓好三个管理的要求,以中心建设为抓手不断深化系统应用和功能完善,坚持宏观管理和个案管理并重,统筹抓好案件流程管理、质量管理和数据管理,不断提高案件管理的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更好为西安检察高质量发展提供管理保障。市检察院案管办负责人表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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