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以来,陕西检察机关连续实施4批改革创新项目,以项目化管理牵引检察改革,推动检察工作追赶超越高质量发展。6月27日,全省检察机关第三届十大改革创新项目揭晓,即日起陕西检察官微将逐一推介展示,敬请关注。
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在省、市两级院的指导下,转变司法理念,探索量化标准、设置评估指标、完善体制机制,逐步形成了“实质审查为根本,程序机制为保障,量化评估与社会调查相结合,高质效评估为目标”的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模式。
坚持问题导向精细设置评估指标
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对办理的一千余件审查逮捕案件进行分析提炼,创新“三维评估模型”,建立“基础分+浮动分”动态评估体系,设置一、二级指标,通过指标赋值,得出犯罪嫌疑人的社会危险性分值,作为划分评估等级的参考依据之一,实现从“经验判断”向“数据研判”转变。制作《证明材料分类表》,细化16项影响羁押的具体情形,建立社会危险性要素证据指引。制作《审查逮捕案件讯问提纲》,引导检察官在审查卷宗材料的基础上,围绕涉案人员的财产、健康等影响社会危险性的情况进行全面核实,推进社会危险性实质化审查。
凝聚多方合力健全完善工作机制
注重涉案人员在押期间的现实表现,动态、科学判断社会危险性。健全完善相关工作机制,常态化听取驻所检察部门意见。定期召开检警联席会议,与公安机关共同研究解决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工作中遇到的共性问题。会签《社会危险性审查工作规范(试行)》,建立社会危险性评估检警配合机制,明晰检警双方权责,搭建检警全流程协作平台,确保社会危险性评估证据收集、配合调查、非羁押措施监管等工作顺利推进。
优化评估程序提升量化评估质效
引入第三方专业力量,委托陕西省儿童心理学会对涉案犯罪嫌疑人进行社会调查和心理测评。引入检察听证程序,对有较大争议或重大影响的审查逮捕案件、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拟不起诉案件,组织召开听证会,促使社会危险性评估结论更加公正、公开。拓展社会危险性评估范围,将量化评估范围从审查逮捕环节拓展至提请批准延长侦查羁押期限、审查起诉等诉讼环节,推进全流程评估。
嘉宾点评
冯卫国
西北政法大学刑事法学院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中国犯罪学学会常务理事
西安市雁塔区检察院对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进行探索,以数据替代经验判断,显著提升评估客观性。通过检警协作、证据分类指引、驻所检察联动等机制,为破解非羁押措施监管难题提供了系统性方案。依托社工组织进行社会调查与心理测评,引入听证程序,进一步拓展评估范围,动态、全流程的评估过程,体现了社会危险性量化评估的客观、精准、全面,彰显了司法公开与效率的统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