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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 至 县 人 民 检 察 院 简 介

 

 

1950年6月,周至县委、县政府根据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建立县人民检察署的指示》,成立了周至县人民检察署。1954年12月,改称周至县人民检察院,1978年6月,根据中共中央(1978)21号文件和陕西省委(1978)90号文件的规定,我院正式恢复成立。1987年我院的办公大楼在县政府大院落成并投入使用,结束了长期租赁办公的局面。2007年4月我院搬入新的业务技术楼。

我院内设十个科室(政工科、办公室、监察科、侦查监督科、公诉科、反贪局侦查科、渎职侵权检察科、控申民行检察科、监所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