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沙 坡 地 区 人 民 检 察 院 简 介

 

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原名陕西省西安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是经陕西省人大常委会批准于1985年7月成立的,作为西安地区唯一的监所专门检察院,担负着对西安地区五个监狱(陕西省西安监狱、陕西省曲江监狱、陕西省雁塔监狱、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和陕西省女子监狱)、三个劳教所(陕西省女子劳教所、陕西省戒毒劳教所和西安市劳教所)刑罚执行和劳教管理监督工作任务。1996年2月,经西安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决定,沙坡检察院属于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的派出机构,正式更名为西安市沙坡地区人民检察院。

全院目前共下设8个科室,分别为:办公室,政工科,监所检察科,职务犯罪预防科,监狱检察一科(下设两个检察室,分别派驻陕西省未成年犯管教所和西安监狱),监狱检察二科(下设两个检察室,分别派驻雁塔监狱和曲江监狱),监狱检察三科(下设一个检察室,派驻陕西省女子监狱),劳教检察科(下设三个检察室,分别派驻省女子劳教所、西安市劳教所和陕西省戒毒劳教所)。

我院位于西安市雁塔区乐游路副五号,自成立至今领导班子历经四届,检察长分别为:曹忠厚(1985年6月—1996年2月)、刘本庭(1996年3月—2003年1月)、杜继生(2003年2月—2007年10月)和吴和平(2007年11月至今)。2007年11月,吴和平检察长到任以来,继续发扬过去历届领导班子优良传统,开拓创新,勇于发展,带领沙坡检察院全体干警,在省市两级检察机关和财政部门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提出了“团结、务实、创新、廉洁、奉献”十字工作方针,确立了“班子建设树形象,业务工作争亮点,队伍建设强素质,后勤工作抓保障”的工作思路,明确了“争创全国一流监所检察院”的奋斗目标,各项检察事业取得了喜人成绩。一是班子建设力度加大。始终把建立一支“政治过硬、开拓创新、团结协作、廉政勤政”的领导核心班子作为班子建设的奋斗目标,制订了班子建设规划,经过不断实践和努力,班子的团队意识和协作精神更加突出,在市院的考核和民主测评中,干警的满意率超过了95%以上。二是队伍建设成效显著。2003年以来,先后制定和实行了《签到制度》、《奖励制度》等十几项制度;先后有16人次被评为优秀,8人次被评为优秀党员,16人次嘉奖,6人次立功,10人次被市政法委评为市级“人民满意的政法干警”“五好干警”,特别是现任检察长、市人大代表吴和平同志曾荣获最高检一等功臣荣誉,所在检察院被最高检授予全国优秀基层检察院荣誉称号;该院被西安市检察院两次评为市检察系统“五好检察院”达标单位,党支部被市直机关工委授予“先进党组织”,执法科被市政法委授予“人民满意的政法单位”。全院干警先后有20余篇理论调研文章被省市相关刊物发表,先后11名干警取得计算机等级证书。三是廉政建设常抓不懈。2005年成立纪检组,制定了廉政建设相关规定,成立了督察机构,聘请了党风党纪、检风检纪监督员,连续八年实现了“四无”,即:所办案件无一错案、无一撤案、无一违法办案、全院干警无违法违纪廉政零举报。四是检察业务亮点突出。四年来共办理各类监所检察案件16案19人(其中自侦案件6案6人)。共审查减刑、假释裁定书2853份,保外就医决定书137份。经审查,纠正违法减刑假释12起,违法保外就医4起,刑期计算有误22起,收回保外条件消失罪犯31起,补办续保手续15起,共发出检察建议书和纠正违法通知书20余份,保证了西安地区监管改造秩序的长期安全和稳定。8个派驻检察室全部实现了规范化建设,其中:4个被高检院评为二级规范化检察室,4个被省院评为三级规范化检察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