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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市检察院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简介

所属栏目:检察职能 加入时间:2008-10-28 浏览次数: 1313

 

西安市检察机关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在市委统一领导的职务犯罪综合防治工作格局中,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反腐倡廉战略方针,立足检察职能,积极配合、协助有关部门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

西安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处作为职能部门设立于1998年,现有人员6人,处长1人,副处长1人,干部4人。在院党组的领导下在全市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同时作为西安市预防职务犯罪领导小组办公室,具体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各项工作。

成立十年来,经过努力工作,预防工作取得了较大成绩。2003年《西安市预防职务犯罪条例》颁布实施,使西安成为全国第八个拥有地方预防职务犯罪立法的城市。依照《条例》的规定,与陕西省监狱管理局联合成立了“西安市预防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现身说法教育90余次,政府部门、国企、金融、建筑领域、医药、行政执法等各行各业受教育干部、职工达3万余人,其中组织的对全市800余名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的警示教育,教育效果明显。依照《条例》的规定,在辖区内建立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站”9个,共聘请“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联络员”159名, 这些形之有效的工作形式有力地推动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深入开展。

 主要职责:

 (一)研究、制定预防职务犯罪工作计划、规定;

 (二)组织、协调和指导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总结、推广预防职务犯罪经验、方法;

 (三)分析研究典型职务犯罪产生的原因,向发案单位提出改进、防范建议;

 (四)分析职务犯罪的特点、规律,提出预防职务的研究报告和对策建议;

 (五)开展预防咨询和警示宣传教育;

 (六)发现和处置预防工作中发现的职务犯罪线索;

 (七)管理行贿犯罪档案查询系统,受理社会查询;

 (八)承办其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事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