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4月2日最高检部署在全国检察机关开展刑事案件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以来,10个评议小组成员肩负使命,分赴全国各地,扎实履职,掀起了“去现场、庭上见”的热潮。评议小组中汇聚了特聘资深检察官和全国十佳、优秀公诉人,还有全国检察业务专家、最高检刑检部门业务骨干。他们业务精良,作风过硬,两个多月来,充分发挥“质检员”“教练员”“调研员”“推动员”作用,既以“火眼金睛”发现问题,又精准“点穴”开具“良方”,既挖掘出庭公诉工作存在的深层次症结和问题,又总结先进经验和创新做法,以实实在在的工作推动出庭评议活动取得实效,带动各地加强出庭公诉能力建设、高质效履职办案。在紧张的工作之余,很多成员还认真思考,写下了宝贵的感想和体会,这些文章凝结着他们对公诉人出庭履职的近距离观察与深刻思考,字里行间彰显着对提升公诉能力、维护司法公正的强烈使命感和作为国家公诉人的职业尊荣感。这些源自实践的思考与总结是我们推动出庭支持公诉评议活动百尺竿头更进一步的宝贵财富。今天让我们一起倾听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干警郭靖所思所感。
让每次出庭成为法治精神的生动诠释
最高检第五评议组成员、全国优秀公诉人、陕西省西安市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一级检察官 郭靖
初夏时节,我所在的最高检第五评议组赴上海、浙江、安徽三地,对6件一审公诉案件开展出庭评议。从法庭的“实战检验”,到评议会的“集中会诊”,我深刻体会到出庭评议既是“把脉问诊”的监督之举,更是“互学互鉴”的成长之梯。
出庭评议,是办案质效的“校准仪”与“推进器”。出庭公诉是刑事检察办案的“最后一公里”,是展示检察机关形象的重要窗口,更是检验办案质效的“试金石”。此次出庭评议通过现场看、当面评、深入谈,聚焦庭前准备、讯问询问、举证质证、法庭论辩等核心环节,既校准规范程序的“准星”,又增强证据判断的“准度”,更提升法律适用的“精度”。
作为经济社会发展“先行区”,沪浙皖三地检察机关在出庭公诉中展现的创新思维与专业素养,为全国提供了可复制的经验。
庭前准备精细化。三地办理的案件均通过召开庭前会议提前解决管辖、回避、非法证据排除等问题。公诉人全面预测辩护要点,精心制作“三纲一书”,以充分的准备应对庭审。
出庭规范标准化。出庭公诉人着装规范、仪表整洁、举止得体,保持客观公正立场,做到了“指控犯罪有力、诉讼监督到位、人权保障充分”。
科技赋能实用化。采用多媒体示证方式辅助举证质证,并且创新性地运用思维导图清晰展现举证、质证、答辩逻辑关系,使得复杂的案件信息更加直观易懂。
直面问题,以“评议之镜”推动“公诉之进”。评议的价值,既在于发现亮点,又直面问题。评议中,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有的起诉书对于案发起因以“情感纠葛”概括,没有叙述案发的具体起因;个别讯问针对性有待提升,存在泛泛而问现象;有的公诉人对辩护人的质证意见回应不及时,庭审效果略显被动。针对上述问题,评议组从起诉书案件事实叙写、法庭讯问询问要点、质证辩论和辩论答辩区分等角度及时提出了改进意见。
我们相信,随着出庭评议活动的深入开展,全国检察机关必将淬炼出更多“公诉尖兵”,让每一次出庭都成为法治精神的生动诠释,让公平正义以更可感可触可见的方式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