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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行动、两措施”】自有品牌经营不善,他傍上了行业大牌……

发布时间: 2025-05-14
宋某某自2020年注册某食品科技公司生

  产经营速冻食品和肉制品 

  调整了业务方向 

  后销量节节攀升 

  …… 

  利益驱使自有品牌傍上大牌 

  202112月,宋某某注册成立食品科技有限公司,生产经营速冻食品和肉制品。然而,由于种种原因影响,宋某某自行经营的品牌小酥肉销售不佳。 

  经营渐渐陷入困境的宋某某将目光投向了某大品牌小酥肉,宋某某发现某大品牌销售的冷冻食品和自我品牌生产的高度相似,但是大品牌的价格却比自我品牌高出一截。 

  在利益的驱动下,宋某某萌生了以假乱真、鱼目混珠的想法,于是自行联系生产了假冒包装箱、包装袋等包装材料,包装上自家生产的冷冻食品,销售至西安多个批发市场。 

  制假售假假冒商标涌入市场 

  2023年,被宋某某仿冒的某品牌冷冻食品发现市面上出现未经品牌许可的假冒冷冻食品,影响了品牌销售,阻碍企业发展,随即向公安机关报案。20238月,宋某某被公安机关抓获。 

  公安机关向检察机关移送宋某某案件线索,检察机关通过审查微信支付交易明细、扣押清单等,证明宋某某销售假冒某品牌注册商标的冷冻食品300箱,非法经营数额共计96000元。 

  检察机关认为,宋某某为牟取非法利益,未经注册商标所有人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的商标,非法经营数额共计96000元,情节严重,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之规定,应当以假冒注册商标罪追究其刑事责任。 

  宽严相济双方握手言和 

  我认可检察机关对我的量刑建议,感谢检察机关给我这个机会,我要郑重向企业道个歉……”这是发生在西安市人民检察院经济犯罪检察部办案现场的一幕。 

  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被告人宋某某表达出希望与涉案公司达成刑事和解的意愿,也将愿意赔偿被害企业损失的想法转达给了检察机关。同时,被侵害企业也表达出希望检察机关更好维护企业权益,主持刑事和解的意愿。 

  经过检察机关多次开展背对背沟通、面对面协商,20241月,在经济犯罪检察部检察官的见证下,宋某某向被害企业书面致歉并与被害企业就赔偿数额达成一致,涉案企业对宋某某假冒注册商标的行为予以谅解。 

  在庭审中,考虑到宋某某自愿认罪认罚,案后能如实供述犯罪事实,系初犯和偶犯,且取得被害企业谅解,依法可对其从宽处理,根据宋某某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程度,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等相关规定判处宋某某有期徒刑6个月,并处罚金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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